太上感應篇:棄法受賂。
發布者:admin 閱讀量:2621 時間:2018-07-08
太上感應篇:棄法受賂。
【原文】棄法受賂。
【解釋】拋棄法令,接受賄賂。
【分析】從‘棄法受賂’到‘見殺加怒’,都是就官府審案來說的。凡是衙役書吏,也在其中,并非專指審案的官員。太上說曲直輕重,首先說到棄法受賂,因為曲直輕重本來就有依循的法則,只因想得到錢財,所以才任意接受賄賂者的請求而去顛倒它。好像沒有法律的存在,隨意地判定犯人的死生,使人民無所適從而不知所措;難道沒有想到,這樣會導致天怒人怨,而遭到奇禍之報嗎?
【故事】侯鑒擔任江夏令時,與一位僧人有交情,只要有空必定會去拜訪;每次拜訪時,僧人必已準備招待事宜。偶然有一天去拜訪,僧人卻延遲接待,也未準備飯菜。侯鑒問他原因,僧人說:‘您每次來訪時,土地神一定會事先通報,這次卻沒有,所以才來不及準備。’侯鑒聽了非常害怕,就請僧人問土地神不通知的原因。當天晚上,僧人夢到土地神說:‘侯鑒本來可以當到宰相,但因最近接受了胡氏六十兩銀,冤枉斷下一件案子,上天已經削除他宰相的職位,只能做到監司,和我沒有統轄的關系,所以才沒有通報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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