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上感應篇:又以灶火燒香。
發布者:admin 閱讀量:6026 時間:2018-07-20
太上感應篇:又以灶火燒香。
【原文】又以灶火燒香。
【解釋】又用灶火來點香。
【分析】按照《天師門下科令》說,灶下的灰火,叫做伏龍屎,所以不可以用來點香。我曾經看到教典里提到香火的忌諱,還不止這一件事。例如有油漬的紙捻,不可以用來點燃金紙,這叫做枉積蠟錢;這在東岳大帝那里堆積得像山一樣高,天地間的陰陽諸神都不愿意接受。又例如要供養真武大帝,夏季不可以用李子,冬季不可以用石榴。要延請上真降臨,不可以燒乳頭香。檀香叫做浴香,月季叫做不時花,金桐叫做鬼花,凡是這類都應當避免。與其不去避免而自取冒犯的罪過,不如恭敬地遵守經中教誡。
【故事】宋朝的周開山常讀《華嚴經》,又有一位僧人能夠誦《金剛經》,兩人在同一時間突然死亡。冥王就請開山誦《華嚴經》,非常禮敬他;接著請僧人誦《金剛經》,心里卻不太尊敬他。誦完之后,冥王說:‘你們兩人因為誦經的功德,都能夠延壽廿四年。持誦《華嚴經》的人更是應當受到敬重,來日不必到我這里來了!’當時持誦《金剛經》的僧人大為慚愧,就請問開山的住處,希望前往拜訪。蘇醒之后,僧人逕自到潞州訪問到開山,問他原因。開山說:‘我每次在誦經時,必定會換穿干凈的衣服,用香水來灑掃凈室,然后再取石頭中的火或鉆木取火來點香。在祝愿時存著恭敬之心,開口時就像面對佛陀,從來都不敢怠慢、輕忽。若是沒有這種清凈的火,決不敢輕易使用其他的火。’誦《金剛經》的僧人道謝說:‘我有罪啊!我每次誦經時,往往會用灶火點香,光是這一件事情,我的不敬之罪就很多了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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