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上感應篇:非禮烹宰。
太上感應篇:非禮烹宰。
【原文】非禮烹宰。
【解釋】違背禮法烹宰牲畜。
【分析】《禮記》上說:‘天子無故不殺牛,大夫無故不殺羊,士無故不殺犬豕。’孟子說:‘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’因為圣人愛惜生命,不肯任意地滅絕物命,就算有時為了祭祀、為了宴客、為了養親,才會獵殺禽獸,原本就是萬不得已才會做這種事,并不是教人屈從于早晚的供給,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欲,而每天做殺生的事情。太上是慈悲的,在前面已經說過‘昆蟲草木,猶不可傷’,現在為了對一般的人說法,不得不降一個層次,顯示出‘非禮’兩個字,這是很嚴謹地規范人,不可以超越這個范圍的意思,這是圣人不得已的用心。《楞伽經》中說:‘若是所有人都不吃肉的話,也就沒有人會去殺害眾生了。’現在的人若無法做到全部斷除肉食,暫且可以用漸進的方法除去自己的殺心,學習前人不吃四種肉的禁戒:第一、看見動物被殺,不吃;第二、聽到動物被殺的聲音,不吃;第三、專門為我而殺,不吃;第四、自己所養的,不吃。遵守這四種禁戒,則平常的飲食既可以不受到影響,而對于眾生也可以算是沒有殺害它們的意思。至于牛和狗,它們對人類有功勞,更是應該戒絕宰食它們的肉。如果能夠這樣做的話,那么非禮烹宰的情形,或許可以減少一些。
【故事一】江北地區有一個人射下一只雄雁,就把雄雁殺掉煮食。這時雌雁就飛來觀看,不肯離去;而且還趁著鍋蓋打開時,飛身投入鍋中,和雄雁一同被烹煮。江北地區的人聽到了這件事,都非常感動,以后就不再吃雁了。當時的大詩人元好問,就將這兩只雁子埋葬在一起,而且埋葬的地方就稱為雁丘;而射雁的那個人,在雁子埋葬后不久就死了。
【故事二】滁州有一位屠夫,每次殺牛時都叫他的兒子在旁邊,看他如何操刀宰殺,想以此傳為家業。有一天屠夫在睡覺,兒子以為是一頭牛,就拿著屠刀把他宰殺,還砍斷了頭。大家很驚訝地問他原因,兒子說:‘我看到的是牛,不是父親!父親曾經教我殺牛,現在看到牛在睡覺,我只是要試一試殺牛的手法罷了!’
轉載請注明出處:http://www.jxcxjspx.com/post/115.html